关于开展2022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文化产业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松山湖宣传与社会工作局、滨海湾新区宣教体旅局:

  为加快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东府办〔202228号)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2022年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文化产业类)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广泛发动宣传,认真做好组织工作,按照《申报指南》明确的申报范围以及申报条件等,主动指导相关单位(项目、企业)进行申报。

)各单位要严格审核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对申报材料进行核查并加具意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请于810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送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产业发展科联系人:李宇丹,联系电话:22837009)。
特此通知。

 

 

附件1.2022年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文化产业类)申报指南.docx

附件2.东莞市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pdf

 

 

 

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7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