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农林水务局: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2023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规〔2021〕2号)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组织申报
请积极发动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申报,做好受理和审核工作,严格审查申请者提交的资料,组织人员实地勘察申请者的购机情况,确保资料真实准确,并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
申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其中:第一阶段请于5月20日前录入“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2021-2023)”(网址:http://210.76.75.39:2018/GouZBT2021To23_Fromal)、“广东省农机报废补贴辅助管理系统(2020-2023)”(网址:http://210.76.75.39:2018/bf);第二阶段请于10月20日前录入系统。
二、申报所需资料
(一)《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告知承诺书》纸质各一式三份。相关表格在系统完成信息后打印;
(二)购机者身份证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土地(鱼塘)承包合同或双方租赁协议复印件;
(三)与购机者(组织)名称一致的银行账号;
(四)购机发票复印件。
三、有关要求
请将审核后的申报资料,包括《东莞市2022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文档、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申报系统自动生成)一式三份,连同申报所需资料按申报时间要求报送我局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
附件
东莞市2022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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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盖章): |
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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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身份证号码(信用代码证) |
地址 |
联系电话 |
主要农作物 |
经营面积(亩) |
补贴机具 |
购买数量(台) |
单台销售价格(元) |
单台补贴额(元) |
总补贴额(元) |
生产企业 |
经销商 |
发票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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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具 小类 |
机具 品目 |
机具 型号 |
分档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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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审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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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地址指承包土地/生产场所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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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此表请盖章后上报,同时发送电子版至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OA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