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农林水务局: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农业局、财政局、海洋与渔业局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农〔2017〕5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现开展2021年渔业过冬棚补贴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标准及限额

  (一)补贴标准:搭建渔业过冬棚按750元/亩标准补贴。

  (二)补贴限额: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获得补贴资金最高不超过20万元,养殖大户最高不超过10万元。水乡地区年度补贴最高限额在上述基础上提高20%。

  二、申报要求及条件

  (一)镇街农林水务局要加大政策的宣传和指导,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将申报内容、主体、条件、标准、联系方式等申报指南信息在当地予以公开。

  (二)申报条件:根据《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申请渔业过冬棚补贴的组织或大户,需搭建50亩或以上渔业过冬棚,符合农业部《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证》,土地有效租期3年以上(含3年)。

  (三)申报材料:《2021年东莞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汇总表(详见附件1)》《东莞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双面打印,详见附件2)《东莞市农机购置补贴承诺书》(详见附件3)、申请者与设施合影照片。购置发票、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水域滩涂养殖证和鱼塘承包合同复印件(或村委会证明原件)。以上材料申请者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送镇街农林水务局。

  三、审核内容及要求

  镇街农林水务局要指定专人负责申报受理工作,组织不少于3人的审核组,严格审核申请者提交的资料,对补贴面积、设施造价、补贴金额等进行现场审核,确保上报材料真实准确后,在《东莞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镇(街道)农机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栏填写相关情况说明,在核实人、负责人一栏签名,并加盖公章。

  上述申报资料请于2021年1月19日(星期二)前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渔业科,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