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东莞松山湖高新区推动港澳人才创新创业实施办法》(松山湖发〔20228号),我局拟于近期开展办公场地租金补贴申报受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类别

场地租金补贴

、申报时间

此次申报受理起止时间为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930日止,逾期不申报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政策申报。

、申报材料与要求

详见《东莞松山湖高新区推动港澳人才创新创业实施办法项目补贴申请表(附件2

、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提交材料。申报单位填写并打印申请表(双面,一式三份),所有申报材经单位法人和经办人员签字盖章后,提交松山湖人才大厦一楼综合服务大厅(科技四路16号松山湖人才大厦光大WeC2,由受理窗口核对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是否一致

(二)材料审核。受理窗口核对确认相关申报材料,即视为正式受理。对于申报材料不完整、不符合报送规范要求的,申报单位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完成补充、更正并重新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未对申报材料进行补充、更正并重新提交的,该申报单位本期申报资格自动取消。对于申报材料符合申报要求的,人社分局会同园区相关部门核查企业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并征求有关职能部门意见。

(三)公示与审批。当期(每季度为一期,以提交纸质材料的时间为准)通过审核的企业名单和基本信息由人社分局于松山湖高新区官网(网址:http://ssl.dg.gov.cn/)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人社分局结合部门意见及社会公示情况,将拟资助项目报请松山湖管委会审定。

(四)资金拨付。人社分局根据松山湖管委会审批结果,按程序拨付资金。原则上按季度拨付。

咨询、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一)松山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电话咨询)

联系方式:谭先生0769-22891900

二)松山湖人才大厦一楼综合服务大厅(纸质材料受理窗口)

联系方式:陈小姐、叶先生0769-2289797923078150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松山湖分局

2022420

 

附件:

 

1.附件1:关于印发《东莞松山湖高新区推动港澳人才创新创业实施办法》的通知(松山湖发〔2022〕8号).pdf

2.附件2:东莞松山湖高新区推动港澳人才创新创业实施办法项目补贴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