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科技部门、有关单位:

  为落实《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强化科技攻关实施科技惠企行动支撑疫情防控的若干措施》(粤科高字〔2020〕39号),省科技厅发布了《关于支持企业建设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支撑疫情防控的通知》(粤科函产字〔2020〕0127号),优先认定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相关工作的有关单位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加快推进我市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现转发省厅发布的通知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申报对象主要为广东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且已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科研攻关项目、推动相关技术产品直接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已建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原则上不再受理申报。我局后续将出台科技政策对建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予以资助。

  二、申报单位请在2020年3月10日17:00前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进行网上申请信息填写及上传附件材料。请各申报单位加快申报。

  三、联系方式:市科技局实验室与平台基地科,叶婉雯,22831330。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支持企业建设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支撑疫情防控的通知(粤科函产字〔2020〕0127号)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