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提升我市基层创新能力,为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提供支撑,现开展2020年东莞市创新强镇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东莞市所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申报条件

  支持基础条件良好,推动措施有力的镇街申报创新强镇建设项目,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科技创新扶持政策及专项资金。

  (二)有创新驱动管理机构,有稳定的工作团队。

  (三)有明确的新兴产业主攻方向,并在产业培育的空间载体、运营主体、人才和产业链整合等方面形成实施方案。

  (四)有符合创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措施,如重大科技项目、科技创新孵化平台、成果转化协同机制、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高成长性科技企业等。

  (五)建设单位配套投入与市财政资助资金比例不低于3:1。

  三、资助力度

  每个立项项目资助经费500万元。绩效评价通过后,对建设成效突出、绩效评价成绩靠前或进步显著的镇街,视建设需要并按“一事一议”报市政府审定后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额外奖励。

  四、申报流程

  (一)网上填报。申报单位接通知后,用项目负责人账号登录东莞市科技业务申报管理系统2.0(地址:http://dgstb.dg.gov.cn/egrantweb/),填写《东莞市创新强镇建设申报书》(下称《申报书》)并提交,首次申报需注册新账号。

  (二)网上审查《申报书》经申报单位网上审核并提交后,由市科技局业务科室审核受理。

  (三)纸质材料报送。经市科技局网上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用A4纸打印《 申报书》,并按顺序线装订成册(每页依序连续编写页码),一式5份,由镇街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另需在封面、骑缝处盖章),送至市科技局业务受理窗口(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二楼,综合一区,D53窗口;谢凤娟;22835989)。

  五、时间安排

  (一)网上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19日17:00。

  (二)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31日17:00。

  六、注意事项

  (一)请各申报单位仔细阅知附件2、3,遵循相关规定申报,并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二)创新强镇项目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三)请各申报单位按时报送纸质材料到市科技局业务受理窗口,逾期未提交,视同放弃申报。

  (四)项目申报材料须自行留底,已经受理的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附件:1.东莞市创新强镇建设项目申报书.doc

     2.东莞市创新强镇建设实施办法(东科〔2020〕44号).pdf

     3.东莞市培育创新型企业实施办法(东科〔2020〕44号).pdf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7月9 日    

 

(联系人:基础研究与社会发展科技科 王红蕾;联系电话:22831342,13247309828)

 

相关稿件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