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科技部门、商务部门、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我市2019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19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91288号)转发给你们,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申报时间

企业请在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网址http://tas.innocom.gov.cn,以下简称技先平台)填写申报材料,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定于为813日(星期二)下午17:00,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定于为823日(星期五)下午17:00

二、申报条件

依法在东莞市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且符合粤科函高字〔20191288文的申报条件。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注册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本着自愿原则,在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网址:http://tas.innocom.gov.cn)上进行注册登记、申报填写。企业点击申报认定备案入口,进入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新用户按要求注册个人账户,个人账户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注册企业,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提交,由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审核并激活。

(二)企业申报

注册成功的企业重新登录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按系统要求填写《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复核)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及按《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证明材料必须与《申请表》所填内容对应。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应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页码,正反双面打印,在书脊上注明企业名称。企业将全部申报资料扫描成PDF格式,制作成数据光盘,连同纸质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各园区(镇街)科技部门进行材料有效性和完整性的核查。

(三)现场考察

市科技局联合市有关部门、各园区(镇街)科技部门成立考察小组,现场考察前应提前通知企业做好考察准备,考察小组到达企业后要对企业的基本情况、经营情况、人员情况、研发能力、附件完整性等情况进行考察了解,并做好现场考察记录。

(四)材料报送

各园区、镇(街)科技主管部门须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连同辖区内企业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统一报送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地址:东莞市汇峰中心D7701室,联系人:袁秀珍、林锦俊,联系电话:2221499022992839

四、其他事项

(一)请市有关部门、各园区(镇街)科技部门做好宣传,积极发动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申报。

(二)广东省2019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已开通网上申报,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根据附件要求自行上网申报并准备书面材料,并联系当地各园区、镇(街)科技部门做好现场考察准备工作。

五、联系方式

  (一)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钟奕、卢锦荣,22831332

(二)市商务局服务贸易与商贸服务业科苏燮明、郑力慎,2281790522818603

(三)市财政局工贸发展科邹超,22831023;

(四)市税务局所得税科谭惠芬,22887468

(五)市发改局产业发展科戢倩,22830929

(六)国家平台技术支持020-8317030538358042

(七)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袁秀珍、林锦俊,2221499022992839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1 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复核)申请表

   附件2 申报材料清单及装订顺序     

      附件3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情况汇总表   

     附件4 各园区(镇街)科技部门咨询电话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东莞市商务局    东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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