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岭南师范学院,省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省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校、省轻工职业技术学校、省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校、省电子职业技术学校、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省贸易职业技术学校、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省科技职业技术学校、省华侨职业技术学校、省海洋工程职业技术学校、省旅游职业技术学校、省财政职业技术学校: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19年度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请各有关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有关学校认真核对2019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及我省各级财政投入到同一项目或政策的财政资金及其他资金所对应的项目、金额(有关资金下达文件见附件1),根据资金分配情况及分解至市县的绩效目标,抓紧组织资金使用单位按要求填写《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以下简称《自评表》,格式详见附件2,带有**的栏目为必填),并于4月23日前报送省教育厅(报送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无需报送纸质件)。具体安排如下:

    一、获得中央财政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高职部分)支持的,中央资金投入在粤财教〔2019〕49号、粤财科教〔2019〕38号下达,省级财政投入到同一方向的财政资金在粤财教〔2019〕50号下达。请相关高职院校填写《自评表》(见附件2-1),并报送至miaozb@gdedu.gov.cn。

    二、获得中央财政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中职部分)支持的,中央资金投入在粤财教〔2019〕33号、粤财科教〔2019〕36号下达,省级财政投入到同一方向的财政资金在粤财教〔2019〕66号下达。请相关地市教育局、省属中职学校填写《自评表》(见附件2-2),并报送至miaozb@gdedu.gov.cn。

    三、获得中央财政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部分)支持的,中央资金投入在粤财教〔2019〕33号、粤财科教〔2019〕36号下达,省级财政投入到同一方向的财政资金在粤财教〔2019〕67号下达。请相关地市教育局、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填写《自评表》(见附件2-3),并报送至zhanght@gdedu.gov.cn。

    四、联系人及电话:省教育厅职终处 缪志波、詹宗超,020-37626863(负责第一、二项);继教中心 陈世立、张海涛,020-37627067、020-37627265(负责第三项)。附件不印发,请登录省教育厅官网首页下载。

       

附件:1.有关资金下达文件

      2.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通知附件.zip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