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0〕181号,以下简称省认定通知)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企业

  2017-2019年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未填报的企业。

  二、填报时间截点

  填报数据时间范围为2019年全年,企业需在5月31日(星期日)前完成数据填报。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园区、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及时组织有关企填报2019企业发展情况报表,在时间截点前完善数据填报及完成提交

  (二)请有关企业使用单位管理员账号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我要办理)—点击企业发展情况报表(年报)—新增2019年企业年报表—填写相关数据”模块(详情请见附件2工作指引),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前按相关要求填报企业发展情况报表,并完成网上提交。全年度数据是指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累计数,企业要高度重视,及时落实数据填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咨询电话.doc

   2.2019年度企业发展情况年报填写指引.docx

   3.2019年高企技术企业年报未填报的企业清单(单独发镇街)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5月13日    

 

(联系人:高新技术科 钟奕、卢锦荣;联系电话:2283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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