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农林水务局,各申报单位(企业):
根据《东莞市荔枝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和《2022年东莞市荔枝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部署,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为做好东莞荔枝产业高质量发展物流和冷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主体对象和主要内容
(一)农产品交易物流中心建设项目。支持我市大型水果批发市场、荔枝专业交易市场等申请农产品交易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围绕荔枝产业的市场流通需求,整合利用现有资源,谋划升级改造一个农产品交易物流中心,进一步提高市场流通效率,促进荔枝销售。该中心在荔枝季以经营荔枝为主,优先经营东莞荔枝。此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
(二)大型多功能冷库建设项目。支持我市农业企业、农批市场建设一个大型多功能冷库,补齐产业发展短板,满足荔枝产业发展需要,提升保鲜贮藏能力。该冷库在荔枝季以存放荔枝为主,优先存放东莞荔枝。此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50万元,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
二、申报原则
东莞荔枝产业高质量发展物流和冷链项目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扶持,申报项目须有较成熟的应用成果和一定规模或一定范围的应用基础,一个单位原则上只能申请一项专项资金。申报单位必须亲自编写和监制申报书,同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代写申报书或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申报资格。
三、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电子版申报书)自2022年3月30日至4月11日,纸质版申报书上交市农业农村局市场信息与交流合作科,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逾期或未按要求报送的,不予受理。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为我市法人单位,无违法经营记录,并配备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财务会计人员,对项目进行专项管理。
(二)申报项目须有可行性强的运营推广策略,以及量化的预期绩效目标和绩效分析,并符合申报内容的具体要求,不在申报内容范围以内的申报项目原则上不予支持。
(三)项目可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家。
(四)项目择优评审。
(五)所有申报项目原则上须自评审通过后半年内完成。
(六)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项目申报:
1、在享受各级政府财政资助中有严重违约行为的;
2、未按规定进行工商年检或者税务申报的;
3、因涉嫌违法行为正在被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调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后未满两年的;
4、正在进行有可能影响该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重大诉讼或者仲裁的;
5、其主要财产因债务纠纷已被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
6、正在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重大债务裁判的;
7、严禁同一项目通过变换名称等办法进行多头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五、申报和验收流程
(一)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由市农业农村局进行规范性初审。
(二)经所在镇政府农业农村部门同意后,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并盖公章。
(三)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由局机关相关科室及相关下属单位人员组成的评审组对申报项目进行符合性审查和竞争性评审。
(四)经市农业农村局审定后,按程序进行公示和公布。
(五)项目完成后,由申报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经市农业农村局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按程序拨付补助资金。
六、申报材料
(一)2022年东莞市荔枝产业高质量发展物流和冷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少于2000字)参照《2022年东莞市荔枝产业高质量发展物流和冷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见附件2)的要求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与项目申报书须统一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三)资金筹措证明。
(四)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五)申报材料要有封面和目录,封面须标明申报单位、项目名称、所属地区(见附件2)。
(六)所有申报项目原则上须于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完成后提交项目完成情况报告。
附件:1. 2022年东莞市荔枝产业高质量发展物流和冷链项目申报书
2. 2022年东莞市荔枝产业高质量发展物流和冷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