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确保按质按量完成2019年年度一套表调查单位入库统计工作,进一步提高园区一套表调查单位库的数据质量,根据东莞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19年年度和2020年月度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现开始接受符合“四下转四上”标准的法人单位申报办理,具体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9年12月31日前。
二、申报入库标准
“四下转四上”法人单位申报标准为申报时已达到规模(限额)标准且尚未纳入一套表统计范围的工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服务业等法人单位。行业规模(限额)标准如下:
(一)工业:2019年主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
(二)批发业:2019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
(三)零售业:2019年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及以上。
(四)住宿和餐饮业:2019年营业收入达到200万元及以上。
(五)服务业:2019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业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大类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
(六)其他行业:新纳入统计调查的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新增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
三、申报资料
(一)调查单位年度审核登记表(详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证书);
除上述共性材料外,分专业要求如下:
1、工业法人单位需提供:截止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企业生产经营场地入口的实地彩色照片(需有企业名称的挂牌),生产加工现场的设备照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新开业(投产)单位还需提供发展改革委(经信委或工信委)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2、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住宿和餐饮业单位需提供: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若无月度表,则提供最近1个季度的报表复印件),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或从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3、服务业单位需提供: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或从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没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的单位,需附证明材料。
4、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需提供: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需要提供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5、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还需提供:带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字样和住建部门公章页面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6、投资:新增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还需提供:证明项目计划总投资的材料(审批核准备案文件、或购置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证明项目开工的材料(施工合同、或开工照片、或购置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资料都需要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四、申报办理地点
松山湖产业发展局(松山湖礼宾路一号控股大厦8楼813室)。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22899662
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产业发展局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