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松山湖文化产业的发展,根据《东莞松山湖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扶持资金使用合同的相关要求,现就申请拨付2018年度第二期东莞松山湖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获得2018年度松山湖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的单位。

  二、申报材料

  按要求填写《东莞松山湖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拨付申请书》(附件2),根据拨付申请书要求提交相关附件材料,要求和拨付申请书一起装订成册(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三、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于2020年5月31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A2栋309室文产办(所有材料均不退还,请各单位自行留底)。联系电话:0769-22892292,联系人:吴先生、周小姐。

  特此通知。

 

 

东莞松山湖管委会宣传与社会工作局

2020年5月18日       


 

 

 

附件:

 

1.附件1:东莞松山湖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pdf

2.附件2:东莞松山湖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拨付申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