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根据《云浮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推动内外贸易双循环(国内重点参展企业补助)申报指南>的通知》(云商务函〔2023〕212号),现组织开展2025业务年度推动内外贸易双循环(国内重点参展企业补助)项目申报工作。具体申报要求详见《推动内外贸易双循环(国内重点参展企业补助)申报指南》(见附件1)。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申报企业于2026年2月6日前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PDF扫描件)至属地商务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落实初审工作,对企业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于2月13日前统一将初审意见、申报材料和项目明细表报送至市商务局。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25年推动内外贸易双循环(国内重点参展企业补助)申报指南
2.项目明细表(县<市、区>填报)
云浮市商务局
2026年1月5日
(联系电话:云浮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 8833909)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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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业务年度推动内外贸易双循环(国内重点参展企业补助) 项目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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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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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县(市、区) |
支持企业(单位)名称 |
具体项目名称 |
项目发生金额 |
支持金额 |
评审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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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备注:评审方式包括:委托专家、第三方审核机构评审、集体研究审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