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我市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入库委员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局属各单位,各交通运输分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拟组建东莞市工程系列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库,现就推荐入库委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申请入库委员的候选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取得优良业绩;
(四)从事本领域技术工作10年以上,且取得交通运输工程领域中级职称5年以上或高级职称1年以上。
(五)身体健康,男性一般要求57周岁以下,女性一般要求52周岁以下。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能自始至终坚持评审工作。
二、推荐程序
评委库建设是职称评审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请各单位严格标准条件,协助做好资格审查,确定推荐人员名单(人数不限),于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前将推荐材料报送市交通运输局人事科,逾期不再接受推荐。推荐材料包括:
(一)《东莞市工程系列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评委会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附件1)纸质版原件及可编辑电子版;
(二)《东莞市工程系列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评委会评委库入库人员汇总表》(附件2)可编辑电子版;
(三)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纸质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原已入库委员和本次新推荐人选,均需按本文件要求报送纸质推荐表和汇总表。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核准备案有效期3年。
(二)评委会组建单位有权对专家库中不能履行职责的评审专家进行调整。
联系人:黄绍平、陈思思
联系方式:22002117、22002776
邮 箱:dgjtjrsk@163.com
地 址:东城立新金龙路16号交通大厦6楼
附件1;东莞市工程系列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评委会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docx
附件2:东莞市工程系列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评委会评委库入库人员汇总表.xls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