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供水企业,市水务集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部署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深入推进我市供水服务改革,加快供水行业服务水平提升,助力“湾区都市、品质东莞” 建设。现就进一步深化供水服务改革提出如下要求:
一、统一报装流程,实现报装服务效率更优化
(一)全面取消前置条件。按照《东莞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东府〔2019〕57 号)和《东莞市 2019 年“放管服”改革六大品牌行动方案》(东府办〔2019〕58 号)要求,全面取消由地方设立的附加审批要件和手续,不得将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的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作为供水报装前置程序。将供水报装手续提前到建设项目开工前办理,在建设项目工程施工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同步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竣工验收通过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
(二)优化报装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对于不涉及外线工程施工环节的用水报装,流程精简为“受理报装”和“验收通水”2个环节,供水企业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对于涉及外线工程施工环节的用水报装,其施工环节用时不得超过4个工作日;对于工程量少、施工简易的则不得超过1个工作日(工程规模较大、施工复杂或有特殊专业施工技术要求的除外)。
(三)压减申请材料,提高便民服务度。供水企业需进一步压减报装申请材料,用户只需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和可供水证明材料共2份即可办理用水报装业务(有条件的供水企业可在此基础上作进一步压减)。身份证明材料是指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可供水证明材料是指法定物业证明文件或相关部门出具的可供水证明等。
(四)压缩外线工程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对于全市新建、扩建获得用水涉及外线工程建设项目的,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东建办〔2020〕6号)要求,实行网上申办,并联审批,容缺受理,各部门并联审批办理总时限为5个工作日。用户可委托供水企业代办外线工程行政审批手续及外线工程建设,供水企业代办外线工程行政审批手续不得收取服务费。
二、提升供水服务便利度,推进供水服务实现网上“一键报装”和“一窗受理”
各属地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和指导辖区供水经营企业 配合做好进驻服务事项清单梳理、办理流程标准、技术对接、人员培训、服务标准等准备工作,加快推进供水服务进驻网上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服务大厅,争取在2020 底前实现供水服务网上“一键报装”和“一窗受理”,切实提升供水事项办理效率和群众服务满意度。
三、进一步做好供水服务事项公示,提高服务透明度
结合《城镇供水服务》(GB/T32063-2015)要求,供水企业要进一步修改完善用水报装业务申请办理指南,并做好供水服务项目申请办理流程、办理时限、资料清单、收费依据(包括标准及明细等)、服务热线电话等公示工作,通过印刷宣传页/册、官方网站、营业厅公告栏、微信微博公众号等途径向社会进行公布,充分借助属地政府网上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企业微信公众号等开通办理进度网上实时查询或手机短信查询功能,切实提高服务透明度。
四、拓宽缴费支付渠道,提高服务质量
在现有现金支付、银行转账、银行代扣、美宜佳代缴等支付
方式的基础上,供水企业应进一步拓宽缴费支付渠道,积极落实微信、支付宝等APP 移动支付措施,为用户提供更便捷、贴心、周到的供水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