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能源局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能新能函〔2019〕35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我市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