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农林水务局: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荔枝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农农〔2021〕28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荔枝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农农〔2022〕51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东莞荔枝产业高质量发展田头冷库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扶持的原则和范围
扶持种植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等经营主体在基地建设仓储冷链保鲜设施,助力完善从产地到市场的荔枝全程冷链运输体系。本次计划扶持建设3个田头冷库项目,补助金额不高于6万元/个。项目建设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在本市范围内从事荔枝种植,且连片经营面积达到30亩或以上的经营主体。
(二)具备与项目建设所需的配电基础设施。
(三)单个项目库容不低于30m³。
(四)其他条件:实施主体积极性高、有建设需求。当地镇村重视支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审核流程。请各镇街广泛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荔枝生产经营主体积极申报,如实详细填写附件有关申报表格,连同相关佐证材料(如: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认定批复文件,过往获得荣誉奖项,“二品一标”,现场照片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上报镇街农林水务局,镇街农林水务局对各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出具审核意见,并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我局种植业管理科审核。
(二)资金投入要求。相关项目实施主体必须要明确提出项目投入总资金,包括申请市级财政补助金额及自筹资金数量等情况,以及各项具体用途、相关测算过程和测算依据等。
(三)时间要求。请各镇街于2022年8月22日(星期一)前报送我局种植业管理科,逾期或未按要求报送的,不予受理。
附件:田头冷库建设项目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