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9〕59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函〔2019〕787号)的规定,经审核,现拨付东莞华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26家申报单位2020年支持企业引进关键设备和核心技术专项资金共3099537万元(详见附件)。请相关企业收到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22403717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2020年支持企业引进关键设备和核心技术专项资金审核表.xlsx

  东莞市商务局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