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各镇(街道)宣传文体局,市直各单位、中央和省驻莞有关单位:

2月12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在莞人员防疫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全市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市场主体、出租屋出租人和管理人、物业服务企业、村(社区)等开展防疫信息申报,倡议广大市民积极配合、主动申报个人防疫信息。为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东莞日报、东莞广播电视台要利用各种渠道,包括报纸、微博微信、电视电台、电视机顶盒启动画面等,宣传推送在莞人员防疫信息采集的有关文字公告、申报指引、政策解读和宣传标语等,采用通俗易懂的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网信部门要发动网络媒体和民间自媒体广泛推送转载。

二、各个部门各个单位要充分利用各自的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宣传栏、LED显示屏、户外广告、宣传横幅、倡议书等宣传推送;通过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以及会议、电话等形式,广而告知,做到不漏一人。特别是政法、住建、公安、教育、人社、城管等部门要利用自身渠道,向出租屋、物业小区、网格管理员、老师、学生、家长、务工人员等进行广泛宣传。市城管局要利用东莞大道两旁建筑开展灯光秀宣传。东莞移动、东莞电信、东莞联通要开展公益短信、彩信宣传。交通、轨道部门要利用公交车、地铁广播、LED显示屏等广泛宣传。

三、各园区、各镇(街道)的宣传要铺天盖地、排山倒海。一要做好户外宣传。在人口密集处的醒目位置悬挂、张贴公告、指引和宣传标语;在村(社区)街巷、物业小区内部、出租屋内部、各楼楼道等广泛张贴,充分利用村(社区)和物业小区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墙面广告栏、梯间广告屏等各类宣传载体广泛刊播。二要做好线上线下宣传。利用喊话、广播、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及生产队、村小组等微信群等进行广泛宣传。三是流动宣传。利用 “巡逻车辆宣传队”、“单车骑行宣传队”、“走访小分队”、“卫生健康宣讲员”等进行广泛流动宣传。四是要精准宣传。针对出租屋、单位、住宅小区、村(社区)等进行精准宣传。

各地各部门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利用电视、广播、自媒体等渠道和职能部门各自系统渠道,广泛发布公告、宣传口号和推广防疫信息申报指引,营造浓厚氛围,让广大在莞人员都知晓和主动申报,确保不留死角。

附件1宣传口径.docx

附件2宣传标语.docx

中共东莞市委宣传部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