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建局,东实集团,市水投集团,市交投集团,各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精神,促进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建市政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有效控制项目投资、提高工程建设效率,推进和规范我市房建市政工程总承包的实施和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的工作指引(试行)》,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的工作指引(试行)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4月26日
(经办人:招标办陈薪颖,联系电话:2267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