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协会(学会)、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zip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4日

  (经办科室:建筑市场管理科,联系电话:0769-22207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