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东莞市大岭山镇国土

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东府函〔2025〕100号


大岭山镇人民政府,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你镇关于报请批准《东莞市大岭山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东莞市大岭山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大岭山镇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支撑大岭山镇建设成为科学城成果转化承载地、东莞文化生态魅力区和东莞宜居宜业品质镇,实现“湾区智造业名镇、宜居魅力大岭山”的目标愿景。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大岭山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0.31万亩(207.04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0.30万亩(202.67公顷),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8.47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53.35平方千米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超过0.44亿立方米。落实城市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以及洪涝风险控制线等防灾减灾底线,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严格实施空间管控。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基于全市“多中心组团式网络化”的空间发展格局,以“三区三线”基础,构建“一屏多廊、山环水抱、轴带串联多组团”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以西部山林为生态屏障,以大坑洞水库生态廊道、枫树坑生态廊道、同沙水库-松木山水库生态廊道等生态廊道网络为基底,构造“一屏五廊”的生态保护格局,实施生态空间分级分类管控。优化“两区三园”的农业空间布局,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和耕地保护集聚区,促进耕地集中连片。强化与临深地区区域协同,联动东莞南部临深镇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依托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建设契机,推进大岭山与深圳的交通互通、生态共治、产业共建、设施共享;优化松山湖科学城和大岭山连接地区的城市功能布局,加快在产业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方面的协同发展,推进松岭一体化建设,形成紧凑集约、均衡发展、特色鲜明的城镇开发格局。

  四、支撑城镇高质量发展。严守城镇开发边界,加强城镇空间的规划引导和统筹协调,合理安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的规模、结构和布局,强化增存结合与存量提质。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电子信息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等产业,建设南部创新制造产业协作区、北部科技创新产业协作区、西部优势产业升级区。统筹布局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保障教育医疗等公共设施用地供给,合理安排居住用地,扩大公园绿地与开敞空间的占比,推进社区生活圈建设,增强城市生活品质与人居环境吸引力。严格开发强度管控,引导土地复合利用,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大力实施城市更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有序实施土地综合整治。挖掘荔枝文化、莞香文化、红色文化,促进特色农业、农业加工、休闲农业融合发展,促进城镇、乡村协同并进。

  五、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和城乡特色风貌塑造。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管理要求,构建全域全要素的历史文化空间保护体系,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保护大塘会堂旧址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加强民俗传统、特色饮食等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工作,系统挖掘大岭山镇在大湾区中的历史文化价值,依托红色文化、莞香文化、荔香文化、书香文化等多元文化交汇共融特征,展现大岭山文化魅力,打造独具风情和魅力的文化品牌。彰显城乡自然与文化特色,突出山水格局特点,强化城市设计、村庄规划,优化城乡空间形态,分类打造城乡特色魅力空间。

  六、夯实基础设施保障。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强化区域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完善城镇主干路网布局,构建畅达、高效、有序的区域交通体系。建设安全高效的城市供水系统,构建防治结合、泄蓄兼施的防洪排涝体系,严格落实防洪、排涝、排水设施布局要求,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打造蓝绿交织、灰绿结合的特色海绵城市,提高城乡安全韧性。

  七、统筹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优化水资源配置与保护布局。依托大岭山自然山水格局,统筹河流、水库等水体保护,重点整治污染河段,实施河道清淤、岸线生态化改造,增强水体自净能力。加强河湖岸线管控,强化湿地资源保护,对大岭村、大片美村的小型湿地单元加强监测,保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强化天然林和生态公益林保护,严格控制天然林地转为其他用途,提升林地资源利用水平,推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布局。有序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生态修复工程,维护区域生态安全。

  八、做好规划实施管理和组织保障。大岭山镇人民政府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多规合一”改革精神,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维护好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规划》。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完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传导落实,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提升国土空间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大岭山镇人民政府、东莞市自然资源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