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东莞市凤岗镇国土空间
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东府函〔2025〕101号
凤岗镇人民政府,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你镇关于报请批准《东莞市凤岗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东莞市凤岗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凤岗镇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支撑凤岗镇建设成为莞深创新融合先行区、东南临深片区的先进制造基地、东莞南部具有客侨文化魅力的优质生活城镇,实现“湾区创新重镇,智慧客侨新城”目标愿景。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凤岗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0.18万亩(117.60公顷),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0.17万亩(113.82公顷),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3.51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47.82平方千米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超过0.62亿立方米。落实城市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以及洪涝风险控制线等防灾减灾底线,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严格实施空间管控。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依托凤岗镇山林资源和自然河湖要素,构建“一轴两屏多廊、两心两轴、十字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以南门山森林公园、雁田森林公园为生态屏障,以石马河生态廊道、水贝水、虾公潭水、黄洞水等石马河支流等生态廊道网络为基底,构建生态空间分级分类管控体系。构建“一区多点”的农业空间格局,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和耕地保护集聚区,促进耕地集中连片。以轨道TOD片区和石马河沿线地区开发为框架,强化凤岗行政文化中心、现代服务中心两大镇级发展核心,构建福田-平湖-雁田-龙岗的莞深高新产业联动发展轴,大力推进凤深融合,打造东莞融深先行区,打造高能级的东南临深片区先进制造基地,打造客侨文化优质生活城镇,形成紧凑集约、均衡发展、特色鲜明的城镇开发格局。
四、支撑城镇高质量发展。严守城镇开发边界,加强城镇空间的规划引导和统筹协调,合理安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的规模、结构和布局,强化增存结合与存量提质。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坚持落实工业保护线制度,聚焦“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强化工业用地精准配置,建设智能制造技术研发中心。做好科技创新前瞻布局,加快建设人工智能技术成果转化中心、公共创新承载区等多元化科技创新平台。统筹布局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优先保障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供给,提高居住用地比例,提升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比例,增强城市生活品质与人居环境吸引力。严格开发强度管控,引导土地复合利用,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大力实施城市更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优先统筹镇中心区以及轨道站点周边地区实施城镇类连片更新。重点谋划开展金凤凰工业区、油官工业区、宏盈工业区等低效工业用地成片区域的功能布局。加强城乡融合发展,优化镇村布局,分类引导村庄有序发展,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加强村庄特色建设,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五、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和城乡特色风貌塑造。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管控,构建全域全要素历史文化空间保护体系。保护黄洞村、雁田抗英指挥部旧址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活化历史文化资源,系统挖掘凤岗镇的历史文化价值,凸显凤岗镇以传承发展客侨文化为纽带,展现客侨人文精神的历史文化特色。
六、夯实基础设施保障。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强化区域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完善城镇主干路网布局,构建形成外联内畅、快慢相宜的综合交通体系。加快构建完善、高效、安全、可持续、智慧的市政基础设施系统,加强河湖保护,严格落实防洪、排涝、排水设施布局要求,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提高城乡安全韧性。
七、统筹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约束,合理控制国土开发强度,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与修复,严格河湖水域空间管控,实施石马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提升森林质量,推进对南门山-雁田水库的林分实施造林抚育,建设高质量水源林。有序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优先开展废弃矿山修复。
八、做好规划实施管理和组织保障。凤岗镇人民政府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多规合一”改革精神,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维护好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规划》。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完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传导落实,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提升国土空间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凤岗镇人民政府、东莞市自然资源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