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东莞市东坑镇国土

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东府函〔2025137


东坑镇人民政府、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你镇关于报请批准《东莞市东坑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东莞市东坑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东坑镇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支撑东坑镇建设成为新经济新产业承载地、绿色生态宜居城镇,实现“精致魅力新东坑”的目标愿景。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东坑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0.09万亩(61.23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0.09万亩(61.23公顷),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8.59平方千米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超过0.25亿立方米。落实城市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以及洪涝风险控制线等防灾减灾底线,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严格实施空间管控。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基于全市“多中心组团式网络化”的空间发展格局,以“三区三线”基础,构建“蓝脉纵横、绿脉环抱、产城共融”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优化“两心两片区”的农业空间布局,划定耕地保护集聚区和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推动耕地集中连片保护和质量提升;围绕寒溪水等生态廊道、城镇绿色空间,构建生态空间分级分类管控体系;构建“一心两轴六片区多节点”的城镇空间结构,推进镇政务服务中心、文化广场、东坑站TOD等重要片区建设,推动镇中心区强心提质。联动外联提升发展轴、TOD联动发展轴,推动中部品质提升片区、生态园-东坑协同发展区、生态智创城综合开发拓展区、东部产城融合片区、南部产城融合片区、寒溪河-农业园生态协调发展区等六大片区协同发展,形成紧凑集约、均衡发展、特色鲜明的城镇开发格局。

  四、支撑城镇高质量发展。严守城镇开发边界,加强城镇空间的规划引导和统筹协调,合理安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的规模、结构和布局,强化增存结合与存量提质。聚焦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新兴和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重点打造东坑现代化产业园等重点产业平台。统筹布局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优先保障教育、医疗等公共设施用地供给,合理安排居住用地,扩大公园绿地与开敞空间的占比,推进社区生活圈建设,增强城市生活品质与人居环境吸引力。严格开发强度管控,引导土地复合利用,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大力实施城市更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强城乡融合发展,优化镇村体系结构,强化镇村统筹,分类引导村庄有序化发展,推动乡村产业集聚与特色化建设,统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五、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和城乡特色风貌塑造。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管理要求,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保护好彭屋彭氏大宗祠、丁屋古围墙及丁氏祠堂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深入挖掘木鱼歌、东坑卖身节、糖不甩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提升东坑历史人文底蕴,凸显本土历史文化价值和特色。结合东坑自然地理条件和城镇功能布局,优化城乡空间形态,强化城镇发展核心、重点生态廊道等特色空间,塑造特色鲜明、风格显著、品质一流的城镇空间形态。

  六、夯实基础设施保障。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强化与松山湖、周边镇的区域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完善城镇主干路网布局,构建内联外畅的综合交通体系。加快构建现代水网体系,加强河湖保护,严格落实防洪、排涝、排水设施布局要求,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提高城乡安全韧性。

  七、统筹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约束,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利用,统筹推进水资源、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保护与修复,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与生态系统功能。优化水资源配置与保护,推进工业、城镇、农业节水减排及水循环利用,加强寒溪河、东坑内河等河湖岸线分区管控与湿地保护。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推进用材林与特色经济林建设,提升森林质量和覆盖率,稳定林地保有量。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重点保护河湖、林地等关键区域,修复生态廊道连通性,建立物种监测评估体系,保障生态系统稳定与生物多样性安全。

  八、做好规划实施管理和组织保障。东坑镇人民政府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多规合一”改革精神,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维护好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规划》。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完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传导落实,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提升国土空间规划、建设、治理水平。东坑镇人民政府、东莞市自然资源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