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东莞市企石镇国土

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东府函〔2025〕146号


企石镇人民政府、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你镇关于报请批准《东莞市企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东莞市企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企石镇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支撑企石镇建设成为松山湖北部的科创与制造业创新高地、生态旅游目的地,实现“东江宝石、智造新城”的目标愿景。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企石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0.42万亩(278.46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0.41万亩(275.58公顷),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03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34.31平方千米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超过0.33亿立方米。落实城市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以及洪涝风险控制线等防灾减灾底线,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严格实施空间管控。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基于全市“多中心组团式网络化”的空间发展格局,以“三区三线”基础,构建“一屏一心一带、三中心四板块”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优化“一带、两心、两片”的农业空间布局,划定耕地保护集聚区和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推动耕地集中连片保护和质量提升;强化“一屏、一心、一带、两廊、多节点”生态空间格局,围绕东江北干流生态廊道、东引运河生态廊道、东清湖湿地公园、城镇绿色空间,构建生态空间分级分类管控体系;塑造“十字轴带,一核三心四板块”城镇空间结构,打造南北城乡发展轴,形成东引运河文化风景带,构建东清湖湿地休闲生态核心,以老镇中心、产城融合新中心、产业服务中心引领城市功能提质升级,带动城镇板块、新中心板块、南部工业园板块和滨江创智园板块协同发展,形成功能互补、集约高效的城镇开发格局。

  四、支撑城镇高质量发展。严守城镇开发边界,加强城镇空间的规划引导和统筹协调,合理安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的规模、结构和布局,强化增存结合与存量提质。主动承接松山湖园区、深圳等区域产业空间拓展需求,推动电子信息产业和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等传统优势产业升级,重点打造东部工业园、东清湖智能智造总部基地等产业平台。统筹布局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优先保障城镇中心及重点产业平台建设,提高城镇住宅和公共服务用地面积,引导新增居住用地向东部工业园、企石新中心等重点地区集聚,推进社区生活圈建设,增强城市生活品质与人居环境吸引力。严格开发强度管控,引导土地复合利用,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大力实施城市更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强城乡融合发展,分类引导村庄有序发展,提升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加强村庄特色建设,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五、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和城乡特色风貌塑造。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管理要求,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重点保护广东省历史文化名村江边村的肌理与乡村风貌,保护好万福庵贝丘遗址、江边村古建筑群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彰显城乡自然与文化特色,突出山水格局特点,强化城市设计、村庄规划,优化城乡空间形态,分类打造城乡特色魅力空间,塑造企石镇埔田低丘、湿地田园与高品质产城空间交织的城镇形象。

  六、夯实基础设施保障。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强化与穗深莞城市主要功能区、东莞中心城区及松山湖园区的区域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完善城镇主干路网布局,构建内联外畅的综合交通体系。构建集约完善、智能绿色、优质安全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严格落实防洪、排涝、排水设施布局要求,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提高城乡安全韧性。

  七、统筹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约束,合理控制国土开发强度,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与修复,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强化东江、东引运河、东清湖等河湖岸线管控,实施石马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提升森林质量,加强虾公山森林公园、飞鹅岭山、蜈蚣山等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强化虎纹蛙、黑冠鹃隼等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原生地系统保护和修复,严格保护秋枫古树、红棉古树等古树名木及其自然生境。有序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开展生态修复与环境治理,全面提升镇域生态系统功能与生态环境质量。

  八、做好规划实施管理和组织保障。企石镇人民政府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多规合一”改革精神,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维护好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规划》。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完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传导落实,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提升国土空间规划、建设、治理水平。企石镇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