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东莞市清溪镇国土

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东府函〔2025〕150号


清溪镇人民政府、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你镇关于报请批准《东莞市清溪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东莞市清溪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清溪镇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支撑清溪镇建设成为跨区域合作的创新平台集聚区、东南临深片区的生产服务基地、生态宜居的花园城镇,实现“智创新城、制造强镇、花园小镇”目标愿景。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清溪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0.27万亩(178.53公顷),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0.26万亩(173.90公顷);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68.92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47.96平方千米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超过0.58亿立方米。落实城市蓝线、绿线、黄线、历史文化保护线以及洪涝风险控制线等防灾减灾底线,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严格实施空间管控。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依托清溪镇山水资源优势和城镇发展基础,构建“一核双心,山水入城”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农业空间方面,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划定耕地保护集聚区,促进耕地集中连片,构建精品蔬果种植区、丘陵山地生态农业区、生态文化观光型农业旅游点的“两区多点”的农业空间格局。生态空间方面,以连绵山体为屏障,以河网为轴带,以森林公园为节点,锚固“一屏多廊多点”的生态安全格局,落实刚弹结合、准入有序的生态空间分级分类管控体系。城镇方面,构建“一主一副、两轴两带”的空间结构,提升镇域综合服务主中心和三中服务副中心公共服务水平,优化清凤大道发展轴和清溪大道发展轴功能布局和空间形象,依托北环路产业发展带和东南产业发展带布局六大产业片区。

  四、支撑城镇高质量发展。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坚持落实工业保护线制度,革新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婴童用品和玩具四大支柱产业内核,夯实经济与产业基础;前瞻布局光载信息和新型材料这两大新兴产业;面向制造业发展需求谋划发展现代物流、商贸服务、制造服务业,为制造业提供生产性服务支撑。构建“产城融合、职住平衡、配套完善”的居住空间格局。积极推动老旧住宅区、城中村更新改造,引导新增居住用地向镇中心区及各组团服务中心集聚,加强居住空间与生态空间的有机融合。完善“片区-镇级-社区级”三级公共服务设施体系,落实市级、片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保障清溪镇老年养护中心规划用地,优化文化、教育、医疗、体育、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和配置标准,建设社区15分钟服务圈。构建“生态公园-城市公园-社区公园”三级公园体系,通过整治现有绿地与开敞空间的环境品质,将各类公园有机结合,织密城镇蓝绿空间网络。优化城镇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优先保障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公共开敞空间、基础设施等用地供给,系统性增强城市生活品质与人居环境吸引力。贯彻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导向。严格实行建设用地总量管控,强化新增建设用地统筹使用,结合省、市政策导向,引导土地混合开发。

  五、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和城乡特色风貌塑造。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管控,构建全域全要素历史文化空间保护体系。系统保护镇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地下文物埋藏区、历史建筑、传统村落、古树名木,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对各类遗产本体及环境实施严格保护和管控,夯实遗产保护空间基础,明确保护管理要求。

  六、夯实基础设施保障。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强化区域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完善城镇主干路网布局,构建形成外联内畅、快慢相宜的综合交通体系。加快构建完善、高效、安全、可持续、智慧的市政基础设施系统,加强河湖保护,严格落实防洪、排涝、排水设施布局要求,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提高城乡安全韧性。

  七、统筹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约束,合理控制国土开发强度,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与修复,严格河湖水域空间管控,实施石马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提升森林质量,推进对南门山-雁田水库的林分实施造林抚育,建设高质量水源林。有序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优先开展废弃矿山修复。

  八、做好规划实施管理和组织保障。清溪镇人民政府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多规合一”改革精神,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维护好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规划》。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完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传导落实,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提升国土空间规划、建设、治理水平。清溪镇人民政府、东莞市自然资源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