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镇中心区南片区1号时代广场居商类“三旧”改造单元规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根据《东莞市“三旧”改造(城市更新)实施操作细则(试行)》(东自然资〔2023〕311号)的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附件:长安镇中心区南片区1号时代广场居商类“三旧”改造单元规划单元实施监管图则.pdf

  

  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