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关于开展2025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分批次开展2025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工作,现将第一批企业核查工作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核查基本情况

  本次对95家已取得建筑业市级许可资质企业进行动态核查,核查结果为:合格35家,不合格58家(其中34家逾期未提交资料),已办理资质注销手续2家(附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专业不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

  (二)建造师数量及种类不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最低要求。

  (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专业和数量不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最低要求。

  (四)技术工人数量和专业不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最低要求。

  (五)企业资产、技术装备、办公场所和厂房资料等不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

  (六)企业人员无社保缴费记录。

  (七)未按时提交核查资料。

  三、整改要求

  (一)本次动态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我局向其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在发文之日起3个月内落实整改,同时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即“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上标注“资质异常”,并推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资质异常”状态公示。请本次动态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于2026年3月16日前将整改材料及重新填报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表》加盖公章的纸质扫描版通过“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数字住建统一门户—2025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上传。

  (二)不合格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核查结果为不合格资质类别的新的工程。企业完成整改后,我局将对其整改情况进行复核。

  (三)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到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我局将依法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附件:2025年第一批资质动态核查情况汇总表.xls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