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广东省乡村建设工匠职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遴选工作的通知》(粤建村〔2025〕205号)要求,经机构申报、市级推荐、省级遴选且公示无异议,现确定广州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深圳市特区建工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3家机构为广东省乡村建设工匠职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并予以公布。

  乡村建设工匠职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可以在全省各地市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承担评价活动主体责任,其评价结果纳入当地人才统计。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指导评价机构规范开展评价活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每两年对乡村建设工匠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一次专项质量管理评估,重点从制度建设与执行、场地设备与人员队伍建设、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乡村建设工匠职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均可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投诉举报。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投诉举报方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电话:020-83133717,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33楼;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电话:020-83176240,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惠福东路546号广东就业服务大厦502房。


  附件:广东省乡村建设工匠职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名单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