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将工程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广饶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验收组意见-.pdf广饶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竣工环保验收报告及其他事项说明11.pdf

建设单位:广饶康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事项说明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3日--2022年1月11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疑义,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谢谢。

联系人:刘工  0531-88999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