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函.png

东府函〔2021〕151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争创一流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2021)》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现将《东莞市争创一流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2021)》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5日


东莞市争创一流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2021)


  为贯彻落实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参与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为契机扎实推动营商环境改革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争创一流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助力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对标先进,对照不足,进一步夯实基础、精简环节、压缩时间、降低成本、优化服务、深化改革,力争在2021年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中进入全国前15名,10个以上指标进入全国标杆行列,切实提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补短板。全面梳理在办理建筑许可、保护中小投资者、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等领域的痛点堵点,借鉴标杆城市典型经验做法,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力争取得明显进步。

  ——促提升。系统改善跨境贸易、纳税、获得用水用气、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办理破产等领域的薄弱环节,形成工作协同效应,实现服务全面提升,争取更多指标进入全国标杆行列。

  ——树品牌。奋力以营商环境改革“小切口”,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大突破”,努力在国家营商环境评价的18大领域打造具有突出优势的东莞改革品牌,创造更多新的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二、工作措施

  (一)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化水平。压缩开办企业时间,实现申请营业执照、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和税务UKey(税控设备)、就业和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预约银行开户全流程1天办结。推进“一照通行”改革,着力简化企业开办和生产经营审批,再造涉企综合审批服务模式。优化“一网通办”平台,实现无介质一网联发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推广“电子证照”使用,实现UKey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票功能。优化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探索建立东莞简易注销专区,将企业开办有关部门注销纳入服务专区,一口申请,信息互通,统一申请入口与进度和数据归集、共享,实现网上注销一窗通办。(挂帅领导:罗晃浩,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二)提升劳动力市场监管水平。多措并举强化人力市场监管,构建和谐有序求职和用工环境,不断优化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实施东莞标准+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探索技工教育综合改革,指导技工院校根据产业发展需求科学设置专业,推动工学交替、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工资监控管理系统,对用人单位动态监管和风险监测预警。推进人才职称信息跨地区在线核验及地区间职称互认。建立公共就业服务办理事项清单,运用各信息化系统和小程序,推动更多补贴和服务事项实现“指尖”办理。搭建灵活用工、共享用工信息平台,开展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价。(挂帅领导:黎军,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便利化水平。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实行区域评估、联合审图、并联审批、联合测绘、联合验收,力争财政投资承诺制项目的审批时限压缩至40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承诺制项目压缩至30个工作日以内。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实现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网上办理,从取得用地到不动产登记全流程6个环节,行政审批力争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办结。加强审批过程信息共享复用,实现立项批准文件、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电子证照在工程建设全流程的共享利用。融合工程建设质量安全风险等级和施工单位管理水平两个维度,构建“双风险矩阵”,实施差异化、精准化工程质量安全分级监管,提升监管效能。(挂帅领导:王长青,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提升政府采购便利化水平。优化电子交易系统,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完善网上采购、标书在线获取、电子开评标、合同签订、网上融资等线上服务。强化政府采购投诉受理审查工作,推行信用管理,通过扩大信用承诺制应用范围,将滥诉行为计入征信记录,鼓励逐步减免履约保证金等担保,降低企业的资金运用成本。(挂帅领导:喻丽君,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五)加大招标投标改革力度。推行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改革,建立防范和减少失信行为的长效机制。推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行政监管平台与政府建立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接,实现招标投标项目全程在线办理。建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实现数字证书(CA)跨平台、跨部门、跨区域互认。(挂帅领导:王长青,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六)提升获得用电便利度水平。持续落实低压用户“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高压用户“三省”(省力、省时、省钱)服务,推动低压用户零申请业务改革。进一步精简报装环节,实现居民用户、低压非居民用户从报装申请到装表接电全过程2个环节,无外线工程2.5天通电、有外线工程5天通电;高压用户3个环节,供电企业办电报装业务10个工作日内办结。大力推进电力现货市场交易改革,打破用电报装系统与政府部门数据壁垒,推动数据共享,实现政企协调办电。(挂帅领导:喻丽君,牵头部门:东莞供电局)

  (七)提升获得用水用气便利度水平

  获得用水方面:优化政企数据共享,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施工许可时,相关职能部门将项目办理的许可证信息同步推送至供水企业,供水企业主动联系用户实现免申请上门服务。推进获得用水小型外线工程审批改革。市水务集团打造供水服务“网上营业厅”,实现24 小时线上自助办理,供水业务办理“零跑动”。(挂帅领导:万卓培,牵头部门:市水务局)

  获得用气方面:提升用气报装智能化水平,优化数据共享,完善内部用气报装业务信息系统,实现踏勘及工程作业结果及时反馈。进一步压减用气业务审批时间,实现用气接入工程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行政审批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优化居民用户手机端用气报装系统,提供线上开户、置换通气、维修等一站式服务,100%可实现业务网上办理。(挂帅领导:喻丽君,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八)提升登记财产便利化水平。强化人脸识别、生物认证、电子签章、数据共享等技术应用,实现二手商品房交易登记全程网办、零纸质材料、1个工作日办结出电子证照,并通过“区块链+不动产登记”平台开发建设实现数据上链,推进购房资格证明、电子委托、查档证明等电子政务场景应用,构建商品房“限购查询、交易、纳税、登记及民生服务”全生命周期线上、链上办理的不动产电子化登记业务体系。打造“不动产一天办”改革品牌,将市级不动产交易登记业务的模式和质效推广到基层镇街,实现不动产交易登记高频业务一天办结。推进不动产登记跨城办理,建立认证结果互认互信机制。(挂帅领导:王长青,牵头部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九)提升获得信贷便利化水平。积极发挥再贷款再贴现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牵引带动作用和信贷政策的结构引导作用,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推进市内金融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扩大金融信用信息覆盖面,积极拓展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非银(除银行之外)信息采集。充分发挥征信机构和信用评价机构作用,探索开发信用产品。不断扩大“银税互动”规模,推动投贷联动服务新模式发展,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加强直接融资支持力度,提高金融服务政策落实透明度,开展金融服务企业政策落实情况评估。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切实降费让利,降低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挂帅领导:罗晃浩,牵头部门:市金融工作局)

  (十)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建立针对证券期货纠纷的特邀调解员名册制度,健全证券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完善在线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提供分流推送案件、调解、申请司法确认、电子送达等在线服务。加强部门协作联合执法,建立侵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事件快速反应和处置机制。建立律师事务所与工商联所属商会联系合作机制,搭建律师服务中小企业新平台。(挂帅领导:周兆翔,牵头部门:市司法局)

  (十一)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完善在线处理投诉举报处置平台、知识产权恶意投诉举报智能识别系统,建立专利行政执法全流程监管系统。推进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和运营平台建设,实施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争取设立中国(东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构建知识产权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的协同保护机制。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完善创新药物、新型疫苗、先进医疗装备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运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移动智能终端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强打击网络侵权力度,实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公开化。深化“三审合一”改革,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通过审判白皮书、典型案例、示范判决等,进一步营造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氛围。(挂帅领导:罗晃浩,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十二)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及电子口岸纳入东莞“数字政府”项目统筹建设,进一步拓展“单一窗口”地方特色功能,开展口岸数据治理、数据安全管理、单一窗口金融服务、跨境贸易数据分析等功能建设,推动“单一窗口”从口岸通关执法向综合服务拓展。深化“两步申报”“两段准入”改革,压减货物滞港时间和物流成本。规范和降低口岸收费,停收港口建设费,进一步完善口岸收费清单。推动“香港—东莞国际空港中心”建设并于第四季度实现实体货试运行。创新海关监管方式,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推进“远程监管模式”“智慧审证”“智能审图”。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口岸查验、产地检验、边境贸易等执法领域的应用。(挂帅领导:罗晃浩,牵头部门:市商务局)

  (十三)提升纳税便利化水平。推广应用165项高频办税事项“一次不用跑”和244项涉税(费)业务“全程网上办”事项清单。加强推广应用自助办税终端(机)、网上预约服务、“财税衔接”、“智能导办”,进一步压缩线下办税时间;完善电子税务局功能,提升申报缴税智能化服务水平,拓展不见面服务覆盖范围,简化税费申报手续,简并纳税次数。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提供免费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票服务。提高增值税留抵退税效率,压缩审批流程至1个工作日内办结。(挂帅领导:喻丽君,牵头部门:东莞市税务局)

  (十四)提升合同执行水平。升华诉调对接“1+2+3”,融入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建立完善调解员名册,丰富“诉源治理示范社区”建设内涵。应用司法大数据,对市场主体多发易发纠纷、新类型纠纷等案件变化趋势、诉求特点、人员结构、行业分布、裁判情况等进行分析研判,加强对经济运行动态和热点敏感问题进行预测预警。加强全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全面落实“事务集约、繁简分流、团队办案”三项工作机制。健全打击恶意逃避执行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挂帅领导:梁杰钊,牵头部门:市中级法院)

  (十五)完善企业破产制度。完善“执行转破产”程序,探索“立审执破”深度融合,实现困境企业提前监测预警。全面推进简单破产案件快审机制。完善破产智慧管理系统,实现破产案件审理事务全流程线上办理。优化破产和解、预重整、重整工作机制,促进有发展潜力、有经营价值的危困企业再生和转型升级。完善府院联动统一协调机制,在风险管控、资金保障、纠纷化解等方面形成合力,统筹解决企业破产处置难题。(挂帅领导:梁杰钊,牵头部门:市中级法院)

  (十六)提升市场监管水平。完善东莞市“互联网+”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建设重点领域智慧监管、风险预警、分析评价等系统。针对药品、特种设备等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按照现有方式严格监管。分类设置社会组织库、涉企重点监管库,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开发可追溯可查验的信用报告,探索使用特殊版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组织开展“守信承诺”和“信用修复承诺”,推进各领域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与“双随机”抽查相结合,强化差异化分类抽查。推动各部门根据执法检查人员的变动情况,及时对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库进行更新。(挂帅领导:罗晃浩,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十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统一全市政务服务标准,加快实现“全市通办”,推动市场监管、不动产、社保、医保、民政等高频业务全面综合受理。积极推进“跨城通办”,实现300项政务服务事项全省通办。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能力,完善“一平台多终端”服务体系,强化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等数字技术支撑,推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收件率达80%以上。探索在市场监管、不动产、住建、民政、卫健等领域实行集约审批。深入实施“免证办”“一件事一次办”“秒批”“容缺办”改革。统一政务服务、涉企服务移动端口,打造“i莞家”“企莞家”“电子市民卡”服务品牌。开通12345热线企业服务专席,联合构建企业服务知识库,建立企业诉求快速响应机制。(挂帅领导:罗晃浩,牵头部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十八)优化包容普惠创新环境。建立针对支持创新创业政策落实情况的评估跟踪机制,落实成果权益规定,激发科技人员创新活力。制定针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引才激励政策,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机制、高端人才引进和管理机制,依托数字政府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异地“一网通办”。提高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和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推动“智慧文化”建设,建设“云上”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实现线上线下公共服务一体化。探索容错机制、包容期管理、多元化场景应用服务,为中小微企业、新业态、创新型企业在发展初期提供更宽松的制度环境。构建高水平养老服务体系,建立智慧化养老服务平台,加快互联网与养老服务融合。营造“我与东莞共成长”的城市环境。(挂帅领导:喻丽君,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局)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统筹下,由市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办会同市发展改革局将任务逐项分解、督导落实。各部门、镇街(园区)要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推动,明确专人跟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逐项对照营商环境评价指标,逐项提出细化方案和工作计划,全力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

  (二)强化督导落实。由市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办会同市发展改革局强化督导考核,定期对营商环境评价各项指标、攻坚行动各项措施进行跟踪督导,并对各项任务落实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各项任务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研究制定具体方案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抓好各自领域改革任务落实。各责任部门要严格按方案开展工作,并定期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各任务牵头部门,便于牵头部门掌握营商环境攻坚工作总体情况,及时做出应对,有效推行改革措施。对于进度滞后的,适时提请市领导进行专项督导。

  (三)营造良好氛围。认真总结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经验,及时形成简报及宣传案例。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介,加强政策解读推介工作,深入宣传先进经验做法,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宣传格局,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硬任务清单

        2.东莞市争创一流营商环境攻坚行动任务分解表(2021)


附件1

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硬任务清单

评价指标

主要问题

具体表现

改革举措建议

牵头部门

责任部门

完成
时间

(一)开办企业

“一网通办”平台功能有待优化

未选择办理全流程业务的企业,不能再次登录平台办理相关业务,需至业务部门专网或线下大厅提交申请。

在“一网通办”平台,设置分段办理功能,未选择办理全流程业务的企业,可在平台办理单项业务。

市市场监管局

市政务服务数据
管理局

6月底

电子证照应用推进缓慢

未明确电子印章管理的牵头部门,缺少具体实施细则,难以推广应用

明确电子印章推广的牵头部门,制定具体应用标准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会同其他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月底

未实现UKey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票的功能

增加UKey使用功能,对于已经使用金税盘、税控盘等税控专用设备的纳税人,推行自愿免费换领税务UKey开具发票。

东莞市税务局

6月底

(二)劳动力市场监管

职称互认机制有待完善

未实现专业技术人才职称信息跨地区

推进人才职称信息跨地区在线核验及地区间职称互认。提供专业技术资格在线核验、查询、下载、打印服务。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根据国家和省的进度安排推进

就业服务渠道有待拓展

政策宣传途径相对单一,用工指导方面未能较好满足用人单位、劳动者需求。

拓展服务的渠道。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用人单位提供就业创业、市场工资、劳动合同等方面咨询服务。多方位开展劳动者职业指导服务。

8月底

(三)办理建筑许可

数据互通共享有待加强

建设单位取得相关证照后,在办理后续审批手续时仍需提供原件进行核实。不同部门间的信息难以直接运用。

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与相关部门既有系统互联互通,实现申报信息一次填报、材料一次上传、过程信息和审批结果信息实时共享。

市住房城乡
建设局

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政务服务
数据管理局

8月底

联合测绘未实现各阶段验收成果共享

项目用地、规划、施工、竣工等阶段测绘工作采用的技术标准不同,联合测绘工作未能真正实现各阶段测绘成果共享。

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共同解决数据标准不规范的问题,实现联合测绘各阶段成果共享。

市自然资源局

建筑质量控制相关配套制度不完善

缺少对建筑潜在缺陷责任保险、建筑规划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期间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规定。

出台并完善建筑质量控制相关配套制度。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风险管控。严格执行国家、省对图审监理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和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学历要求。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政府采购

全流程电子化有待推进

不能在线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无法实现电子开标、电子评审。

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提供网上采购、标书在线获取、在线投标开评估、合同签订、网上融资等线上服务。

市财政局

市财政局

8月底

质疑投诉处理能力有待提升

针对供应商滥诉情形的匹配处罚机制尚不明确,标准尚不统一。

对滥诉行为进行相应处罚,必要时将滥诉企业计入征信记录,设置准入负面清单,加大供应商滥诉成本,对恶意举报、无理投诉等滥用诉权行为,明确行政处罚标准,加大惩治力度。

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有待完善

对于履约保证金缴纳和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逾期责任等,缺少明确的规定。

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明确履约保证金缴纳和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逾期责任等,提高政策透明度。

(五)招标投标

信用体系有待完善

信用信息管理与应用有待深化,信用信息数据交互共享程度有待提高,信用评价与修复机制有待完善。

完善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健全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市场主体信用档案。

市住房城乡
建设局

市发展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2月底

信息互通共享有待加强

电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行政监管平台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未完成对接。

推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行政监管平台与政府建立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接,实现投资项目全过程在线运行、闭环监管。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月底

全行业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有待落实

部分行业领域尚未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

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坚持电子化方向,加快推进各行业领域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行业监督部门

8月底

数字证书(CA)互认程度不高

未实现数字证书(CA)跨部门、跨区域互认,信息壁垒依然存在。

建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推进数字证书(CA)跨平台、跨区域互认。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获得电力

市场化交易电量较低

市场化交易电量比例较低,未有效压缩企业用电成本。

继续推进电力现货市场交易。

东莞供电局

市发展改革局

8月底

政企协同不足

用电报装系统未与市政府企业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有效衔接,无法提早介入指导客户合理确定内部用能方式,引导配电网规划布局。

加强政府部门与供电企业用电报装信息管理系统的横向联通,提供数据互认共享服务,实现政企协同办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七)获得用水用气

供水工程服务便利化有待提升

暂未向用户提供供水工程代建服务,尚未实现供水工程设计、施工、工程验收“一站式”受理。

开展工程服务板块重组整合工作,推动建立集踏勘、设计、施工、运营为一体的集团公司,整合优势资源,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经营管控水平。

市水务局、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市水务集团

8月底

政企数据共享有待提升

供水公司无法通过工程建设业务协同平台提前了解企业用户用水报装需求。

在客户申报社会投资备案得到批复后或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客户需求将相关信息同步推送至供水公共服务单位。

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水务集团

用气报装信息化水平有待提升

现场踏勘阶段无法实时传输踏勘信息。

提升用气报装智能化水平,优化数据共享,完善内部用气报装业务信息系统功能,实现踏勘及工程作业结果即时反馈。


10月底

(八)登记财产

办事成本有待降低

减免不动产登记费覆盖面不高。

落实相关规定,减免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市发展改革局、
市财政局

10月底

跨区域办理有待推进

未实现跨城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

建立认证结果互认互信机制,推动落实跨城办理机制,方便购房者就近交纳税费、办理产权证,节省异地之间来回的时间成本和交通成本。

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东莞市税务局、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东莞银保监分局

(九)获得信贷

信用产品有待开发

信用产品较少,未能充分发挥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作用。

引导金融机构、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等共同开发信用产品、提供信用服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市金融工作局

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东莞银保监分局

8月底

金融服务政策落实透明度有待提高

未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金融服务民营企业政策落实情况评估。

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咨询机构、调查统计公司及具有经济社会研究职能的社会团体等第三方机构开展金融服务民营企业政策落实情况评估。

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东莞银保监分局

直接融资支持力度有待加大

鼓励和支持本地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举措相对较少,内容不够具体、明确。

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直接融资。通过印发债券发行指南、产品汇编、专题培训会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对具备发债资质的企业开展重点辅导。

市发展改革局、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

(十)保护中小投资者

证券示范判决机制有待完善

缺少关于证券期货纠纷的全面、明确、具体、可执行的示范判决指引与规定。

选取群体性证券纠纷中在事实争点和法律争点方面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先行审理、先行判决,明确示范案件与平行案件的界定与选定,在示范案件选取过程中,优先选定支持诉讼案件作为示范案件,引导当事人通过证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解决纠纷。

市司法局

市中级法院、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东莞银保监分局

8月底

部门协作联合执法有待加强

证券监管机构、司法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缺少协作机制,未建立侵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事件快速反应和处置机制。

建立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协作的长效机制。各监管部门间签署执法合作备忘录,结合证券类犯罪的具体特点,规范协作流程,开展联合研判调查,形成办案合力。

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东莞银保监分局

线上法治宣传有待加强

线下宣传方式居多,线上宣传力度不足。

运用网络在线等方式,开展投资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

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东莞银保监分局

(十一)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待完善

仲裁、调解等非诉讼方式应用程度不高。

加快建设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机构和仲裁机构,引导当事人采用多种方式解决纠纷。

市市场监管局

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8月底

医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有待加强

创新药物、新型疫苗、先进医疗装备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有待完善。

完善医药等领域的侵权、假冒快速处理等机制,对药品、疫苗、消毒液等抗疫防护重点用品组织专项检查,从严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打击网络侵权力度有待加强

应用专业技术、现代化信息技术能力不足,难以有效识别、打击知识产权网络侵权行为。

提升专业技术能力,通过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智能终端等现代信息技术,打击网络侵权行为。

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公共服务事项公开有待加强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未实现公开化、标准化。

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明确公共服务内容及办理时限等,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和可预测性。

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十二)跨境贸易

单证电子化水平有待提升

进出口载货清单、公路舱单、集装箱交接单和提货单等需提供纸质单据,影响通关便利度。

推动口岸物流单证无纸化流转。

市商务局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东莞港务集团

2021年底完成系统跟换招投标工作

口岸智能化水平有待提升

口岸智能化水平较低,原有设备老旧、不能与新设备兼容,智能设备引入不足。

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口岸查验、产地检验、边境贸易等执法领域得到应用。

东莞海关、
东莞港务集团

8月底

(十三)纳税

线下纳税时间有待压缩

线下办理涉税业务的等候和处理时间过长。

加强办税服务大厅现场导税服务。推广应用自助办税终端(机)、网上预约服务,减少申请人办理和等候时间。

东莞市税务局

东莞市税务局

8月底

部分税种纳税时间有待压缩

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纳税时间有待压缩。

完善电子税务局功能,提升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税智能化服务水平,拓展不见面服务覆盖范围,简化优化税费申报手续,节约办理时间。

(十四)执行合同

调解组织和调解队伍有待加强

社会力量参与诉调工作程度不足

建立调解员名册制度,广泛吸纳各领域专业人才。加强调解员培训,建立调解员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完善调解员惩戒和退出机制,不断提高调解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市中级法院

市第一法院、市第二法院、市第三法院、市司法局

8月底

诉源治理工作有待深化

诉源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方面有待推进,有待完善利用司法大数据对矛盾风险态势发展进行评估和预测预警机制。

强化矛盾纠纷前端治理责任,强化司法建议、司法大数据对矛盾风险态势发展的评估和预测预警作用,提前防控化解重大矛盾风险。

市第一法院、市第二法院、市第三法院、市司法局

集约执行机制有待推行

未建立简执案件集中执行的快执中心,未建立负责集约执行、繁简分流、案件流转等程序性事项的执行事务中心

设立快执中心和执行事务中心,健全繁简分流、事务集约的执行权运行机制。实行执行指挥中心对执行案件进行类型化处理、事务性工作集约化处理。

市第一法院、市第二法院、市第三法院

(十五)办理破产

破产清算重整机制有待完善

未能将办案经验归纳汇总并形成制度文件,无法为日后进一步推广预重整机制提供制度性参考依据。

结合现有案例,吸纳办案经验,探索建立预重整制度,明确预重整条件、预重整程序、预重整期间、预重整管理人的职责等方面内容,在破产案件预重整实际操作层面上予以指引。

市中级法院

市第一法院、市第二法院、市第三法院

8月底

破产费用援助机制有待完善

对于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管理人报酬和实际支出费用的案件,破产管理人协会、法院、地方政府未能建立援助机制。

建立健全破产管理人互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机制、破产费用保障长效机制,解决无产可破案件难以启动问题。

市财政局

府院联动信用修复制度有待完善

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修复办理时间长、程序复杂,尚未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制度,为重整成功或和解结案的企业进行信用修复,促进企业重返市场。

法院与企业信用修复相关部门应当积极沟通,完善府院联动信用修复制度,强化信用修复制度在重整或和解案件中的贯彻落实,将信用修复纳入到重整计划中。

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东莞银保监分局

(十六)市场监管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未实现全覆盖、常态化

检查对象名录库未分类设置社会组织库、重点监管库(异常名录库)。

将社会组织等非市场主体纳入监管对象库,实现监管对象全覆盖,将需要重点监管的对象专门建库。

市市场监管局

市民政局、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8月底

执法检查人员库未与司法库对接、实时更新。

根据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实施动态管理,全面对接司法系统,实时更新。

市司法局

尚未实现差异化分类监管。

推动更多领域落实分级分类监管,在抽查比例和频次等方面采取差异化措施。

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十七)政务服务

网上可办率有待提升

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有待进一步提升。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真正实现让企业“一次不用跑”“最多跑一次”目标。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各政务服务实施部门

8月底

审批服务效率有待提升

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效率有待提升。

坚持提质增效,按链条优化整合不同部门间的关联事项,精简办事环节和材料,将“一事一流程”整合为“多事一流程”,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链办理”,提高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效率。

各政务服务实施部门

政务服务便利度有待提升

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能力有待提升,“一窗通办”事项未实现全覆盖。

推进更多事项进驻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实现相关部门“应进必进”。加强实体政务大厅建设管理,实现“一窗通办”。

各政务服务实施部门

(十八)包容普惠创新

创新创业环境有待优化

未针对支持创新创业政策落实情况,建立定期评估督查机制。

建立针对支持创新创业政策落实情况的评估督查机制,落实成果权益规定,激发科技人员创新活力。

市发展改革局

市科技局

引才主体激励力度有待加强

针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引才激励无具体政策支持,未能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能动作用。

针对引才企业、中介机构、引才有贡献的个人、人才本身制定专项激励政策,创新激励方式,加大政策兑现力度,逐步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机制,积极鼓励用人单位柔性引才,完善高端人才引进和管理机制,为高端人才引进来留得住、用得上创造良好条件。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8月底

居家养老服务有待提升

未将“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目录

将“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三级目录”。组织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成员参加技能培训。

市民政局、市医保局

城市绿化水平有待提升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和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较低。

高标准规划全市绿地建设,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确定绿化地点和面积,提高建成区的绿化覆盖率。

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附件2

东莞市争创一流营商环境攻坚行动

任务分解表(2021)

主要任务

挂帅领导

牵头部门

责任部门

(一)开办企业

罗晃浩

市市场监管局

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莞市税务局、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东莞海关

(二)劳动力市场监管

黎军

市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局

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办理建筑许可

王长青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东莞供电局

(四)政府采购

喻丽君

市财政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招标投标

王长青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发展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行业监督部门

(六)获得电力

喻丽君

东莞供电局

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七)获得用水用气

万卓培,
喻丽君

市水务局、

市城市管理综合
执法局

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东莞市水务集团、东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八)登记财产

王长青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市中级法院、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东莞市税务局、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东莞银保监分局

(九)获得信贷

罗晃浩

市金融工作局

市发展改革局、东莞市税务局、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东莞银保监分局

(十)保护中小投资者

周兆翔

市司法局

市中级法院、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东莞银保监分局

(十一)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

罗晃浩

市市场监管局

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十二)跨境贸易

罗晃浩

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东莞港务集团、东莞海关

(十三)纳税

喻丽君

东莞市税务局

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莞海关、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

(十四)执行合同

梁杰钊

市中级法院

市第一法院、市第二法院、市第三法院、市司法局

(十五)办理破产

梁杰钊

市中级法院

市第一法院、市第二法院、市第三法院、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东莞市税务局、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

(十六)市场监管

罗晃浩

市市场监管局

市中级法院、市发展改革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十七)政务服务

罗晃浩

市政务服务数据
管理局

全市政务服务实施部门、各镇街(园区)

(十八)包容普惠创新

喻丽君

市发展改革局

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医保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东莞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