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农林水务局: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支持粮食生产13条措施的通知》(东府办函〔2022〕594号)有关要求,为加快推进粮食绿色高质高效栽培模式普及化,示范带动区域平衡增产,不断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2023年我市组织开展粮食高产示范创建工作,现就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标
围绕促进粮食增产和绿色发展的目标要求,充分挖掘粮食单产潜力,以水稻、大豆等主要粮食作物品种为重点,按照良种、良法、良制、良田、良机综合配套的技术要求,打造一批高产高效示范区,及时总结形成一套可看可学可复制的粮食绿色高质高效栽培模式,力争在更广范围、更大面积推广普及,确保全面完成2023年省下达我市的粮食生产任务。
二、创建内容
(一)市级水稻高产创建核心示范区。拟在全市范围内创建水稻高产核心示范区3个,单个连片面积200亩以上,重点推广美香占2号、19香、黄广美占、莉香占、黄广华占1号、黄广华占2号等优质品种,以及推广“一喷两防”(喷叶面肥,防病防虫)、“三控”施肥、鼠害预警与高效低风险防控、秸秆高效腐熟还田等主推技术应用,推广机械化作业和社会化托管服务,确保示范区亩产高于全市平均水平5%以上。
(二)市级大豆高产创建核心示范区。拟在全市范围内创建大豆高产核心示范区1个,单个连片面积100亩以上,重点推广华春6号、华春8号、华夏10号、华夏14号、华夏22号等优质品种,以及推广应用大豆高产栽培技术等,确保示范区亩产高于全市平均水平5%以上。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为各镇街辖区内的粮食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申报的示范区要求具备较为完善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且交通便利。
(二)创建时间:2023年2月至11月,水稻、大豆高产创建示范区种植为一年两造。
(三)申报流程:各镇街农林水务局要积极组织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主体进行申报。由申报主体按要求填写《2023年粮食高产示范创建申报表》,经镇街农林水务局审核出具意见,加盖公章后,于2023年2月21日前报送我局。
(四)申报审核:市农业农村局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确定示范区,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开展粮食高产示范创建工作,其中水稻示范区计划每个补助8万元、大豆示范区计划每个补助5万元,主要用于补助物化投入、购买机耕机插等社会化服务。
附件:2023年粮食高产示范创建申报表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