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经济科技信息局、工业信息科技局,松山湖经济贸易发展局:
现将《东莞市企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告知承诺制信用监管实施办法(试行)》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东莞市企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告知承诺制信用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东发改【2019】47号)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