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农业龙头企业:

  根据《东莞市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我市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需要,定于近期开展农业龙头企业2020年度经营情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撰写经营情况总结

  (一)请各企业总结一年来生产经营情况,并详细说明带动农户和保障东莞农产品供应情况;

  (二)有贷款的企业同时要介绍企业贷款资金及财政贴息资金的使用情况,说明对贷款贴息政策的满意程度及效果,附上能反映企业经营发展情况的相关图片(比如新厂区、生产加工场景、建设项目或开展招商或宣传推介等方面的照片)。

  二、填写统计报表

  (一)请认真填写市农业龙头企业经营情况统计表(附件1、2)。仔细审阅报表项目并认真填报附件表格,确保符合实际情况和逻辑关系,两个附件有个别数据重复的,请保持数据一致。

  (二)今年表格有部分改动,增加了“固定收购点,自有基地、合作基地数量、面积以及带动对口帮扶地区农户数量、食用产品供莞数量等指标,请务必结合实际完整填写。数据要与上报省的数据一致,已出具审计报告的,填写数据要与审计报告一致。

上述材料需法人代表签字、盖公章,将可编辑的电子版纸质盖章版扫描件,于4月9日(星期五)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联系人:刘小姐、卢先生,联系电话:22832722,邮箱:dnnxccyk@dg.gov.cn)。该项统计工作涉及到相关绩效评价,请务必认真对待,准确填报。


       附件1:农业龙头企业基本经营情况表.xls

       附件2:2020年东莞市农业龙头企业经营发展情况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