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政策文件:厚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厚街镇社区引进优质工业项目奖励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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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提高社区集体招引优质工业项目的积极性,增强镇、社区两级共同招商、利益共享工作合力,以投资拉动、项目驱动、产业推动厚街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稳住经济大盘工作部署,发挥招商引资对地方经济的带动作用,建立完善招商引资奖励制度,推动招商引资工作顺利开展。

  三、文件依据

  《关于进一步完善土地收储整备补偿和利益共享机制的意见》

  四、文件执行期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五、主要内容解读

  《厚街镇社区引进优质工业项目奖励实施方案》共分十二条,奖励对象为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其中奖励条件及标准如下。

  (一)对集体土地征转国有用于工业项目的实施奖励。奖励标准为项目年纳税镇留成部分的30%,奖励年限为50年,前10年保底不少于50万元/亩,封顶不高于200万元/亩,后40年按项目实际纳税额,封顶不高于200万元/亩。

  (二)对集体土地及厂房新引入优质工业项目的实施奖励。奖励标准为项目年纳税镇留成部分的20%,封顶不高于150万元/亩,奖励年限为项目流转出让合同或物业租赁合同等约定使用期内(流转出让最长不超过50年,物业租赁最长不超过20年),奖励条件为项目当年纳税额达到40万元/亩及以上。

  (三)分类奖励。三类和欠发达社区奖励比例在上述基础上相应提高,其中集体土地征转国有引进工业项目奖励比例从30%增加至35%,集体土地及厂房引进工业项目奖励比例从20%增加至30%。

  (四)奖励审批社区自行核实当年辖区内达到奖励标准的企业情况,向镇投资促进中心提交申请。

  (五)预算管理。镇投资促进中心汇总当年奖励总额,申报纳入明年专项预算,由镇财政予以资金保障,实行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