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智能工厂(车间)项目实施细则》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智能工厂(车间)项目实施细则.pdf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