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我市创新发展、产业升级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东府办函〔2019〕523号)以及《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20〕52号)文件,我局制定了东莞市知识产权协同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东莞市知识产权协同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二、申报方式

  申请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将申报材料以纸件和电子件方式报送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科。

  三、申报程序

  (一)东莞市知识产权协同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采取组织申报、专家评审的方式立项。申报流程如下:

  1.申报单位送交材料至市局知识产权促进科;

  2.市局组织专家评审(可视情况增加答辩、现场考察或可行性论证程序),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拟定立项项目。

  (二)申报材料包括纸质件材料和电子版材料。纸质件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五份,经各方盖章后送交至我局知识产权促进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dg426@qq.com 。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1月3日17:00时截止,逾期将不接受申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知识产权促进科张姮、姜杉;

  联系电话:0769-26986685;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112号六楼612室。

  附件:东莞市知识产权协同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申报书.docx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