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1年立项的东莞市社会发展科技重点项目第一期资助经费拨付给你们,具体如下:

  一、属市级预算单位的,第一期资助资金指标由市财政局调剂到各项目承担单位(详见附件1)。剩余的市财政资助资金,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实施期内按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向我局申请使用,由我局汇总后报市财政局,再由市财政局调剂到项目承担单位。

  二、属非市级预算单位的,第一期资助资金由我局直接拨付到各项目承担单位(详见附件2)。项目实施期内,各承担单位须保证项目总经费投入不变。待项目验收后,我局再根据验收结果和项目总经费投入情况拨付剩余的市财政资助资金。

  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费用支出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项目经费专款专用。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附件:1.2021年东莞市社会发展科技重点项目第一期资助经费拨付清单(市级预算单位).pdf

   2.2021年东莞市社会发展科技重点项目第一期资助经费拨付清单(非市级预算单位).pdf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2月2日



(联系人:基础研究与社会发展科技科 尹佩芳;联系电话:2283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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