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农林水务局:
根据《东莞市荔枝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围绕打好产业、市场、科技、文化“四张牌”,我市分三年推进实施40个重点项目。同时,2021-2023年我市成功申请中央扶持广东岭南荔枝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为确保《方案》相关重点项目和产业集群项目落地见效,我市新增设立专项资金,以重点项目示范带动全市荔枝产业高质量发展,其中2021年安排荔枝主产区农产品加工项目资金40万元,用于扶持建设2个荔枝主产区荔枝产品加工项目。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资金使用原则和范围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以及好中选优原则,重点支持推动我市荔枝主产区开展产地初加工项目,充分发挥在产业融合发展中的示范作用,对列入扶持范围的经营主体给予项目补助。申报扶持项目范围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扶持资金要全部用于引进荔枝加工新技术和新设施(已享受各级财政补贴资金的农机具除外);
(二)申报主体要落实好荔枝加工场地建设,具备年内启动相关项目建设条件。
二、补助对象范围
相关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审核流程。
请各镇街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参与申报,如实详细填写《2021年荔枝产业高质量发展——荔枝主产区产地初加工扩面项目申报表》(附件),具体说明项目实施内容、进度安排、项目效益、资金用途等,连同如下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后上报镇街农林水务局:
1、2021年荔枝产业高质量发展——荔枝主产区产地初加工扩面项目资金申报表;
2、加工场地权属证明、土地流转合同等复印件;
3、计划建设项目设施设备、现场环境等照片;
4、2020-2021年经营财务报表等;
5、其他证明材料。
(二)项目审核。镇街农林水务局对荔枝主产区产地初加工扩面项目进行初审,出具审核意见,并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审核。
(三)时间要求。项目申报材料必须于2021年11月22日(星期一)前上报,并将电子版材料通过OA系统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OA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2021年荔枝产业高质量发展——荔枝主产区产地初加工扩面项目资金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