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书

广东智谷咨询有限公司 :

        鉴于你公司承包我局的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业务,并于2008年5月21日订立合同,你公司按合同要求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现已具备结算条件。自2022年2月22日我局发出《关于迅速提交工程结算资料的催告函》(东城工函〔2022〕116号)催告结算至今已逾3个月,你公司仍未提交结算资料。现请你公司在接到本告知书(本告知书同时在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门户网、东莞日报及广州日报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结算资料,逾期仍不提交结算资料的,我局将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5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进行结算。

特此告知

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

                        2022 年 11月 18日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769-22854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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