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东府办〔2019〕51号)、《东莞市市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东财〔2021〕50号)有关要求,市城建工程管理局对纳入2021年度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自评范围的123项基建项目和6项一般专项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其中,市财政局对73个基建项目进行了抽查审核,审核结果为:优0项、良44项、中28项、差1项。

按照《关于印发<东莞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办法>的通知》(东财〔2021〕51号)的规定,现将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附件:

2021年度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市城建局).xls
东莞绩效自评抽查审核意见-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