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延长线工程项目核准前公示
申报单位
东莞市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东莞市虎门镇、长安镇
建设期限
48个月
总投资
28.23亿元
资金来源
项目资本金不低于总投资的79.5%,由企业自有资金解决;其余资金由企业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建设规模及
主要内容
一、项目起于广深高速公路五点梅互通立交,对接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路线沿福海路走廊布设,经东莞市虎门镇、长安镇、终于长安镇长安互通立交,与广深沿江高速公路对接,路线全长约5.75公里。
二、全线设置桥梁4357.5米/4座,其中特大桥3360米/2座、大桥997.5米/2座;设置隧道723.5米/1座(双洞平均计);设置五点梅(枢纽)、长安(隧道+落地)2处互通立交。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三、项目全线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整体式路基宽度34.5米。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
四、东莞市政府对该项目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认定为低风险等级。
审批处室
基础设施发展处
联系电话
020-83138658
电子邮箱
fgw_zhjtc@gd.gov.cn
邮政编码
510031
邮政地址
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19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委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委提出。(以上应填写《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相关附件: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