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办),各建设工程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实际情况,我局现对2020110日印发的《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良好行为记分标准》(东建市〔20201号)动态调整如下:

一、为鼓励年度产值前100名的建筑业企业及积极参与急、难、险、重任务受到我局通报表彰的企业,我局新增10条良好行为记分标准(良好行为代码:KCJ-016SJJ-023STJ-005SGJ-054SGJ-055JLJ-040ZJJ-023ZBJ-009JCJ-008HNT-011)。

二、由于我局职能分工调整,对部分条款的加分需要提供资料中的加分操作科室进行调整。

附件: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良好行为记分标准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