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786)及《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有关规定,现拨付2019年第一批东莞市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共4968000元,请相关企业收到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

  附件:2019年第一批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