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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7月至2023年9月间,东莞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二科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35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发现共有3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违法使用孔雀石绿、地西泮、氟本尼考 氟本尼考胺行为,经调查取证,已对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共计人民币0.2万元,相关养殖水产品386千克已进行无害化处理,已无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相关水产养殖单位名单如下:


违法水产养殖单位名单

序号

水产养殖单位全称

所在地

备注

1

罗景波养殖场

东莞市洪梅镇洪屋涡村

氟本尼考 (氟本尼考胺)

2

凯景水产养殖场 

东莞市中堂镇潢涌村

地西泮

3

韩爵臣养殖场

东莞市虎门镇路东社区

孔雀石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