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至2023年9月间,东莞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二科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35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发现共有3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违法使用孔雀石绿、地西泮、氟本尼考 氟本尼考胺行为,经调查取证,已对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共计人民币0.2万元,相关养殖水产品386千克已进行无害化处理,已无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相关水产养殖单位名单如下:
违法水产养殖单位名单
序号
水产养殖单位全称
所在地
备注
1
罗景波养殖场
东莞市洪梅镇洪屋涡村
氟本尼考 (氟本尼考胺)
2
凯景水产养殖场
东莞市中堂镇潢涌村
地西泮
3
韩爵臣养殖场
东莞市虎门镇路东社区
孔雀石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