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街农林水务局、财政分局: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农农函〔2020〕49号)要求,现拨付2021年东莞市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试点奖励资金75万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资金发放工作

  镇农林水务局要会同财政分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采取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由财政分局将资金直接支付给项目单位的银行账户。

  二、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冒领,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将依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三、认真做好备案工作

  资金发放后,镇农林水务局要将资金发放情况于20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市农业农村局渔业资源保护与发展科备案。


附件

2021年东莞市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试点奖励资金安排表

序号

镇街

项目奖励名单

治理面积

(亩)

奖励标准

(元/亩)

奖励金额

(万元)

项目立项

文件

资金来源

合计

500

1500

75



1

沙田镇

东莞市珠源养殖科技有限公司

257

1500

38.55

《关于下达2020年东莞市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试点奖励项目立项的通知》

从《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2019年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18]285号)预拨到沙田镇。从《关于预拨2018年度渔业成品油价改革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东农农函〔2019〕227号)列支。

2

东莞市丰胜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104

1500

15.6

3

麻涌镇

东莞市麻涌漳澎康源水产专业

合作社

139

1500

20.85

从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0〕45号)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