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农林水务局,局系统有关单位:
为强化农业科技示范带动作用,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根据《东莞市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今年我局继续开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和科技示范户认定,以及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镇街农林水务局、局系统有关单位认真对照《管理办法》(附件1)的条件和要求,积极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申报,并指导其填写有关申报书。
二、根据《管理办法》规定,今年拟评定示范基地不超过5个,示范户不超过30个,遴选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总和不超过50个(项)。对经认定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和科技示范户,市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个、1万元/个的一次性补助;对被遴选为我市的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分别给予0.6万元/个、1.5万元/项的一次性补助。为贯彻落实《广东荔枝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粤农农〔2020〕390号),着重加快荔枝类科技成果转化,今年拟评定荔枝类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不少于3个、科技示范户不少于5个,遴选荔枝类主导品种不少于2个、主推技术不少于2项。
三、各镇街农林水务局推荐单位或个人申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科技示范户、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时,需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并出具初审意见。其中每个镇街推荐申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不超过2个,且为不同示范内容。
四、有关申报材料(附件2)要求一式二份,请各镇街农林水务局于5月14日(星期五)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报送我局(联系人:黄皓,吴健文,联系电话:22830831,OA邮箱: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
附件:1、东莞市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申报材料清单
3、东莞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评定申报书
4、东莞市农业科技示范户评定申报书
5、东莞市农业主导品种申请表
6、东莞市农业主推技术申请表
7、东莞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评定指标
8、东莞市农业科技示范户评定指标
9、镇街农业部门证明(参考文本)
10、技术依托单位证明(参考文本)